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党中央、中央军委直接领导指挥的现役武装力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构成我国国防与维稳的双重力量体系。
2018年完成历史性改革重塑后,彻底理顺领导指挥体制,剥离非现役职能,聚焦核心使命任务,
成为专业化、精锐化、实战化的维稳维权核心力量。
基本概况
英文全称: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简称CAPF)
正式成立时间:1983年4月5日
历史溯源: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组建的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
历经公安部队、公安军、人民武装警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多次体制调整,
是伴随新中国诞生、发展、壮大的老牌武装力量。
领导体制: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军委管总、武警主建、垂直指挥”体制,
不再列入国务院公安序列、不隶属于解放军序列,是独立的现役武装力量。
人员身份:全体官兵属于现役军人,依法履行军人义务、享受军人待遇,
执行军队条令条例,退出现役后适用军人退役安置政策。
根本使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美好生活,同时承担战时防卫作战、
非战争军事行动等重大任务,践行“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执勤备战理念。

内卫部队(主体,最常见)
编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总队,地市设支队,县区设中队
核心任务:
固定目标执勤:守卫党政机关、监狱、机场电站、桥梁等。
城市武装巡逻、反恐维稳、重犯押解
抢险救灾(地震、洪水、火灾等)
机动部队(精锐突击力量)
来源:原14个机动师+交通部队整合
特点:全训、重装、快速反应,全域机动
任务:处置大规模暴乱、反恐攻坚、重大灾害救援、应急处突“拳头”
海警部队(海上维权执法)
转隶:2018年由原国家海洋局海警队伍划归武警
定位:“第二海军”,正军级总队
任务:海上维权执法、打击走私/偷渡/海盗
保护海洋资源、专属经济区管控配合海军防卫作战

2018年前八大警种(改革去向)
内卫:保留,核心力量
消防→应急管理部(行政编制,消防员)
边防→移民管理局(人民警察)
警卫→公安部(人民警察)
森林→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
水电→国资委(中国安能集团)。
交通→并入武警机动部队
黄金→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我国重要的武装力量,属于现役军人,由中央军委统一领导。
经过2018年军改,武警目前主要分为内卫、机动、海警三大警种。
内卫部队负责各地执勤巡逻、安保警戒与日常救援;
机动部队作为精锐力量,承担反恐处突、跨区域应急任务;
海警部队主要维护我国海上权益,开展海上执法。
此前的八大旧警种已大多转隶地方。武警与解放军分工不同,解放军对外御敌,武警对内维稳。
他们时刻守护人民安全,是和平年代保卫社会安定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