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甘肃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甘肃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服役政策措施》,有关优惠政策如下:
1、在公务员招考中,每年从全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中安排20%的名额,从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计划中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属国有企业每年招收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2、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
3、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
4、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有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甘肃省普通专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6、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三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免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