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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1年兵役登记通告
2021-01-02 1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甘肃省2020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112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本省户籍男性公民。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在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男性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也应当登记。女青年和已被征集服过现役或正在服现役的不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11日至630日。

三、登记程序  

1.网上注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另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陇原征兵”(微信号:GSZB_123)点击下方“应征报名”进入“男兵报名”。

2.现场确认。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设立兵役登记站,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1寸免冠红底照片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3.初审初检。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审初检,并依法作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市、区)级兵役机关审核。

4.发放《兵役登记证》。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将县(市、区)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五、注意事项

兵役登记采取网上登记和设站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高校征兵工作站登记;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登记;适龄青年不在本地的,可委托家长代登或兵役机关联系本人协助登记。

六、政策咨询

征兵有关法规政策可关注“陇原征兵”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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